通知公告

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授予西北大学等108所学校2020年陕西省“平安校园”称号的决定

2021年03月10日 08:59   点击:[]

陕教工〔2021〕67号


根据各校自查自评和逐级申报,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,分别对接受陕西省“平安校园”复评认定的西北大学等6所高校和西安市莲湖区西关第一小学等创建申报的全省102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资格初审和实地核查评估。在专家组现场对标打分、集体研究的基础上,经省委教育工委专题会审议同意,决定对2020年全省创建达标的108所学校授予陕西省“平安校园”称号。

希望获得2020年陕西省“平安校园”称号的学校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不断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,以更高的标准、更严的要求,适应新形势、创造新经验、再上新台阶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受表彰的学校为榜样,认真学习他们的好做法、好经验,扎实开展“平安校园”创建达标工作,全面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,切实推进全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,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,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。

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

陕西省教育厅

2021年3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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